政府單位濫用行政權力限制、壟斷耗材、藥械采購配送以及招標,嚴懲不貸。
多地衛健委被點名通報
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2022年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案件(第三批)》,再次點名多個地方政府單位濫用行政權利排除、限制競爭等違規違法行為,
其中,包括一起地方衛健委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其他醫藥企業競爭的案件。
湖南省市場監管局糾正岳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2022年3月25日,湖南省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岳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立案調查。
經查,2021年11月12日,當事人印發《岳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生物醫藥企業紓困解難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岳衛函〔2021〕188號),明確鼓勵該市醫療衛生單位和機構優先采購使用其指定的3家被幫扶生物醫藥企業生產的原研和通過一致性評價仿制的藥品、試劑等產品,并納入各單位年度績效考核。
湖南省市場監管局認為,當事人作為行政機關,印發文件限定該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和機構優先采購指定的3家生物醫藥企業的幫扶產品,剝奪了相關單位購買醫藥產品的自主選擇權,限制了其他醫藥企業同類產品的銷售,妨礙了該市相關醫藥市場的公平競爭。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修改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三十二條“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或者變相限定單位或者個人經營、購買、使用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的規定,構成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調查期間,當事人高度重視,積極整改,發布通知將原文件予以廢止,恢復該市醫藥市場的公平競爭。
2022年以來,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共計發布了三期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案件。
除了岳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海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正雙峰縣衛生健康局、衡陽縣衛生健康局、衡南縣衛生健康局、都安瑤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等政府單位均因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被通報。
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
國家市監局再出重拳
就目前而言,醫療行業“反壟斷”一直都是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注的重點,特別是壟斷、制定配送、采購,以及限制醫療機構自主選擇配送權和招標權。
在國家大部制改革之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又出臺新規,對于各省市區政府、衛健委在內的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利實施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要重點打擊,加大懲戒力度。
經歷了多年的整治行動,今年6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再次發布了關于公開征求《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規定 (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意見稿》)。
《意見稿》明確,包括各省市區政府、衛健委在內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
一旦確認實施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不僅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移交有管轄權的紀檢監察機關。
《意見稿》對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7大類違規行為也做出明確規定,其中包括在招投標領域,產品市場準入中進行地方保護、指定交易、市場壁壘等內容。
來源:醫療器械經銷商聯盟